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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荣昌:一字纠错,一生兜底,以检察履职托起失独老人晚年
时间:2026-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6年2月,检察官走访村民辨认相关人员旧照。


“谢谢刘检察官,我的扶助申请批下来了,以后每个月都能领到钱,晚年生活总算有着落了!”2026年3月27日,年近七旬的失独老人罗某某,满怀感激地拨通荣昌区检察院检察官刘用玲的电话,哽咽的话语里,藏着历经波折终得慰藉的踏实与温暖。三个多月,检察官用心奔走,细致核查,终于解开了老人缠绕多年的心结。


时光回溯至四十余年前。1980年,罗某某非婚生育一子,取名陈华。因早年家庭变故,孩子的户口迟迟未能及时办理。直至1997年补办户籍登记时,孩子姓名被误登记为“陈明”。谁曾想,这一字之差的登记失误,竟在多年后成为横亘在罗某某晚年保障路上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2002年,一场意外夺走了罗某某儿子的生命,她一夜之间成为失独老人。丧子之痛锥心刺骨,生活的困顿又接踵而至。当得知国家针对失独家庭出台专项扶助政策时,老人满心欢喜,以为抓住了安度晚年的“救命稻草”,却被现实狠狠泼了一盆冷水。原来,当年法院判决罗某某与丈夫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文书中,载明孩子姓名为“陈华”,而户籍登记信息上却是“陈明”。因无法证实两个姓名指向同一人,也就无法确认离世者是其独生子,相关部门依规无法为其办理失独家庭扶助申请。


“明明是同一个孩子,怎么就证明不了呢?”老人满心委屈与不解。之后几年,她四处奔走,一遍遍往返社区、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却始终因证据不足,申请屡屡碰壁。一次次满怀希望出发,一次次失望而归,无尽的奔波与挫败,让老人渐渐陷入绝望,晚年生活看不到一丝光亮。


2025年12月,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罗某某步履蹒跚地走进荣昌区检察院。“我实在跑不动了,也不知道还能找谁帮忙……”老人哽咽地诉说。“老人家,您别着急,我们一定尽全力查清事实,绝不会让您应享有的保障落空!”检察官刘用玲的话,像一束光,照进了老人的心里。


案件核查工作远比预想中艰难。四十余年时光流转,当年的知情人大多搬离故土、有的已然离世,留存的书面材料零散残缺,事实认定困难重重。但刘用玲丝毫没有退缩,她下定决心,要循着蛛丝马迹,把散落的事实碎片逐一拼凑完整,还原真相。


先从关键证据入手。1991年法院作出的解除同居关系判决书,文书明确载明,罗某某非婚生育一子,充分证实其终生仅育有一子,从法律层面锁定“陈明”与“陈华”必然为同一人。为进一步夯实证据,刘用玲带领办案人员走村入户、深入寻访,找到孩子儿时的玩伴、邻里乡亲及亲属逐一核实。“这孩子从小就叫陈华,是罗大娘唯一的儿子,我们看着他长大的!”乡亲们朴实的话语真挚有力。检察官还拿出1997年补办户口时的留存照片请众人辨认,所有知情人一致确认,照片上登记为“陈明”的孩子,正是罗某某的独子陈华。同时,办案人员仔细翻阅人口信息档案,全面核实证实罗某某1980年生育后,再无其他生育记录。


法院生效判决、邻里亲属证言、户籍照片辨认、人口信息核查……一组组证据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清晰证实:户籍登记的“陈明”,就是罗某某的独子“陈华”。老人完全符合失独家庭专项扶助政策的申领条件。


2026年1月,荣昌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多次主动上门沟通会商,细致阐释案件来龙去脉,逐条解读证据核心要义。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进、多方协调推动下,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重启核查流程,全面采信检察机关查实的全部证据,并为老人开通便民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度。


不久后,好消息终于盼来了。罗某某的失独家庭扶助申请,正式通过审核!从2026年起,她不仅能领取5000元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助,每月还可领取1170元特别扶助金。一纸通知,卸下了老人多年的心头重担;一份保障,筑牢了晚年生活的坚实底线。满心欢喜的老人,第一时间拨通了检察官的电话,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那温暖人心的一幕。


从一字登记失误,到数年奔走无果,再到三个多月检察履职,一场民生难题终得化解。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唯有反复核查、多方协调的坚守;没有豪言壮语,唯有“民生无小事”的初心。


荣昌区检察院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扛在肩上。用检察履职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用司法温度守护百姓幸福晚年,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