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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江津:谁替我签了调解书?川渝协作破解虚假诉讼,前端施治护“薪”无忧
时间:2026-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辛辛苦苦干了活,工资被拖欠不说,还被人冒名签了调解协议。那段时间,真是又委屈又无助。幸好检察官们跨省奔波,帮我们查清真相,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日前,拿到胜诉判决书的农民工宾某某感慨道。朴实的话语,道出了维权路上的艰辛,也折射出川渝两地检察机关为民解忧的责任担当。





时间回溯到2019年。甲公司先后承建四川省乐至县A项目、重庆市江津区B项目,宾某某、蒋某某跟随班组长陈某在A项目务工。工程完工后,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拖欠二人工资3万元。


2022年6月,江津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B项目民工欠薪纠纷时。为逃避自身债务,陈某捏造宾某某、蒋某某在B项目务工的虚假事实,擅自冒名代理二人与甲公司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又向江津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


一纸裁定,让两名农民工的合法维权之路一度受阻。2024年7月,宾某某、蒋某某在追索劳动报酬时,意外发现自己被他人冒名参与调解,自身诉权遭受侵害,遂向乐至县检察院反映,该线索随后移送江津区检察院。


接到线索后,江津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主动与乐至县检察院对接联动,组建办案小组,明确分工、同向发力、精准核查。检察干警分别向两地人社部门调取A、B两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结算清单、发放清册等相关资料逐一比对,实地走访询问务工人员核实务工轨迹,确认宾某某、蒋某某仅在乐至县A项目务工,从未参与江津区B项目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两地检察机关深挖虚假调解线索,对涉甲公司的司法确认案件进行了全面核查,进一步发现孙某某等4人被虚假代理调解线索。


为进一步固定关键证据,彻底戳穿虚假诉讼的谎言,江津区检察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捺印进行鉴定,结果证实均系他人伪造。该院同步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线索,协同公安机关对陈某、甲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涉案人员进行谈话询问,真相浮出水面:陈某和甲公司联手,冒用宾某某等6人的名义搞虚假调解、骗取司法确认。


“川渝山水相连,跨区域务工纠纷频发。虚假诉讼不仅损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承办检察官彭刚介绍,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陈某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相关民事裁定应予以监督纠正。


2025年6月,江津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原司法确认民事裁定。同年11月,法院依法撤销涉案司法确认裁定书。扫清维权障碍后,江津区检察院随即将支持起诉线索移送乐至县检察院,两地检察机关持续跟进讨薪进程,协助固定务工证据、梳理维权路径,全力支持农民工提起诉讼,积极为农民工维权构筑“监督纠正+支持起诉”的全链条司法保护防线。


2026年3月,乐至县检察院向乐至县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同年5月,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判令陈某等人支付二人被拖欠的工资,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办案不止于个案纠错,更着眼于前端治理。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基层人民调解机构履职不严、调解员调查核实缺位、违规开展调解等问题,江津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精准指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对策。在检察机关的有力推动下,区司法局迅速成立整改专班,全面回溯评查涉案街道2022年度调解案卷,依规依纪处置相关责任人员,同步健全人民调解长效监督机制,筑牢基层调解防线,从源头防范虚假调解案件发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基石,劳动报酬直接关系其家庭生计。川渝两地检察机关以检察监督破解虚假诉讼困局,以跨区协作守护民生底线,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江津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根治欠薪、防范虚假诉讼等重点领域,以检察担当筑牢民生保障屏障,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