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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二手车何以变成“靶车”?检察官揭秘车险诈骗隐蔽套路
时间:2026-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对涉案受损车辆进行现场复勘。


廉价购买的二手车,竟成了骗取保险的“碰瓷工具”;偏僻路段的无监控角落,成了自导自演的“事故现场”。三年间,一家汽修厂经营者伙同投保人先后伪造7起事故,累计骗取保险金36万余元。经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2019年,林某在九龙坡区经营起一家汽车维修中心,主营车辆喷漆、维修等业务。2021年,周某入职该中心,负责车辆喷漆及保险定损工作。本应恪守行业准则、凭借专业技能合法经营,二人却将目光投向了保险理赔款,萌生了“制造事故骗保”的“歪主意”。


“修车挣钱慢,不如虚构事故来得快。”抱着这样的错误心态,林某、周某二人一拍即合,随即伙同多名投保人(另案处理),通过故意制造车辆刮擦、追尾等事故的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赔款。


2024年初,赵某的加入让该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段进一步升级。他们先出资购买廉价二手车作为“靶车”,再安排投保人驾驶高价值投保车辆蓄意撞击“靶车”。作案前,团伙成员专门前往无监控摄像头的偏僻路段踩点,反复推演撞击角度,刻意制造投保车辆负全责的事故假象,以此骗取高额车辆维修费及全损保险金。


鉴于该案跨时近三年、涉案人员多、车辆权属复杂、作案地点分散,给证据固定带来不小难度。九龙坡区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围绕案件关键环节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精准调取车辆定损单、保险理赔流水、银行转账凭证,细致比对事故现场照片与车辆维修记录,全面固定该团伙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核心证据。


“该团伙深谙保险定损流程,精准控制事故程度,始终保持‘车损严重、无人员伤亡’,既便于顺利理赔,又妄图规避警方深入核查,作案手段极具隐蔽性。”承办检察官王永骁说道。


2025年3月16日,该案移送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1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间,该犯罪团伙先后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7起,累计骗取保险赔偿金36.1万余元。其中,林某、周某参与全部7起作案,后期加入的赵某参与5起作案。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林某、周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类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期间,检察官依法向三人及其家属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讲明法律政策、阐明危害后果,促使其家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7万余元。2025年9月15日,九龙坡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出示定损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被告人供述等翔实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面对确凿事实,三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2025年12月5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被告人林某、周某犯保险诈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赵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三名被告人继续退赔被害保险公司的相应经济损失。


不止于此,为从源头防范化解保险诈骗风险,强化行业协同治理,今年4月28日,九龙坡区检察院联合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防范保险诈骗犯罪座谈会,聚焦车险领域骗保新手法、监管漏洞及治理对策开展深度研讨。


“保险制度的核心是风险共济、互助保障,绝非不法分子谋取非法利益的‘提款机’。” 承办检察官王永骁表示。下一步,九龙坡区检察院将持续依法严惩保险诈骗犯罪,强化法律监督效能,同时建议保险机构加强对偏僻路段出险、高频次理赔、同一汽修厂集中定损等异常情形的智能化监测筛查,凝聚监管合力,共同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