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月长歌慷慨激昂,时代答卷厚重庄严。
40年,中国未成年人检察事业完成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破土,实现了由初创探索到体系壮大的坚实跨越。这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饱含呵护亿万少年的庄严承诺,写就了守护未来的检察答卷。
1986年6月,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在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诞生,从此开启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的壮阔征程。40年栉风沐雨,40年初心如磐。一代代未检人砥砺深耕、接续奋斗,走出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护未”之路,汇聚起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澎湃力量。
这40年,是未检理念不断飞跃发展的40年,也是未检办案模式持续开拓创新的40年,更是未检制度机制逐步完善的40年。从最初少年起诉组的探路先行,到如今覆盖全国四级检察院的未检专门机构;从单纯办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到形成“惩治、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链条履职模式;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到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从履行司法职责到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40年来,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统筹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防治与权益保护,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为近五年首次“双下降”。同年,52AV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被授予“时代楷模”称号,这是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者的崇高褒奖。从小小萌芽到遍地开花,从点点微光到灿烂星火,未成年人检察正走在宽阔的发展大道上。
回首过往,为的是更好地奔赴前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关心爱护少年儿童”。
面向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肩负着更加光荣的使命担当。各级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全力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与时俱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以更高政治站位扛起职责使命。未成年人工作,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要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于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实际行动,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盯得更紧、抓得更实、做得更好。
要坚持以更实检察履职守护好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统筹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和权益保护,推动构建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预防犯罪、维护权益、综合治理于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屏障;要持续深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机制,积极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扎实构建未成年人检察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理念、机制、体系等研究,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和水平。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站在历史和时代的新起点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使命担当,持续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携手各方奋力谱写未成年人保护新的时代华章!